如何為采暖用戶提供舒適的溫度體驗(二)
例如集中供暖時通過調節分集水器流量進行室溫控制的方式。其實這種調節方式本身是“偽控溫方式”,除了進行房間溫度平衡外,手動方式無法真正實現室溫的控制。
由于調節后室溫不能及時變化,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后才能知道調節是否合適,而且外面的環境溫度會發生變化,所以沒有人能夠手動調節好室溫,最后的結果只能是全部開啟,讓室溫在最冷的天氣時不至于太低,而且大多數時間當室溫偏高時,會開窗降溫或者在地面上潑一盆水來降低高溫。
即使如此,這種方式也在普遍應用,特別是集中供暖的地暖用戶,當房間溫度過高時暖通公司通常會告訴用戶,房間太熱了就把對應房間的分集水器閥門關小一點,這樣確實能夠將室溫降下來,但這種方式不對,原因如下:
首先,規程規定:3.5.11加熱供冷管和輸配管流速不宜小于0.25m/s。當通過關小流量降低室溫時地暖管道流速降低,低于規程規定的0.25m/s,管道中的氣體和雜質不容易被水流帶走,聚集在管道中容易形成氣堵和臟堵,使用一段時間后容易導致地暖不熱。
另外,當流速降低后地暖進回水溫差會增大,很有可能會超過規程規定的10℃溫差。
地暖是典型“低溫差大流量”的工作模式,埋在地面的管道數十米長,要想讓整個地面都能夠供暖,就要使回水溫度明顯高于室溫和合適的地表溫度,以保證整條管道都在有效散熱,如果流量關得太小會出現回水溫度過低,那么后面一段距離的管道,實際上則不能提供散熱供暖,那么地暖也會變成局部散熱的供暖方式。
地暖管道溫度變化示意圖
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守規程中規定的供、回水溫度不大于10℃,同時不低于5℃呢?其實弄清楚這個規定的含義就明白了,因為這些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:規程規定溫差不大于10℃的原因是當進水溫度是45℃,溫差是10℃時,回水溫度為35℃時還可以提供有效散熱;供水溫度只有35℃,溫差保持5℃,則回水溫度會降低到30℃,還能夠正常給地面提供熱量。但是我們注意到隨著房間保溫性能的提升,以及適合更低水溫的高效末端的誕生,有時供水溫度為30℃甚至更低都可以為房間提供舒適的溫度,這種情況下溫差可能需要降低到3℃~5℃。
當然還有一種情況:比如供水溫度為55℃的時候,即使供、回水溫差達到20℃,回水溫度也有35℃,還是可以散熱的,但是這種情況下供水管道經過的地方其地面溫度會遠遠超過29℃的上限,因此也不是合適的控溫方式。
簡單小結:除了進行流量平衡調節外,通過改變流量來調節室溫的方式是不合適的,也很難給用戶提供舒適的供暖體驗,這種方式個人持反對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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